新北市一0一年度
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工作人員特殊訓練 報名簡章
一、目的
為提昇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工作品質,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,施以特殊教育訓練,在從事服務工作前給予正確的服務觀念,充份了解社會福利及社會資源的運用,共同為協助拓展祥和社會而奉獻心力。
二、依據
內政部志願服務法第三章第九條辦理
三、指導單位
(一)內政部
(二)新北市政府
四、主辦單位
財團法人中國青年和平團
五、活動時間
第一階段:101年3月14日(三) 08:30~17:00
第二階段:由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3/21前自行擇期舉行
六、活動地點
第一階段:三重區域社會福利大樓六樓大禮堂(新北市三重區溪尾街73號6樓)
第二階段:由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3/21前自覓場地舉行
七、活動內容
(一) 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共計12小時(詳見附件一) 。
(二) 第二階段課程,包含「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」、「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」,二堂課共4小時,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,於3/21前先自行擇期舉行,並於3/30前,將上課講義、簽到本正本,郵寄至本團,並將上課照片mail至本團,本團確認無誤後,將統一於3/30郵寄特殊訓練結業證書至各志工運用單位。
八、參加對象
新北市已備案團隊社會福利類或綜合服務類,尚未接受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之單位志工,共
計100人。(本活動僅受理志工運用單位團體報名,不受理志工個人報名參加)
九、報名方式
登入運用單位帳號密碼後至主選單→網路報名點選本次訓練,填寫單位及個人資料
(三) 報名傳真:02-2966-3189
註:報名截止前一律採網站報名,報名截止日後由E-mail或傳真報名,以收到報名表優先順
序錄取,額滿即不再受理報名。聯絡人:黃懿慧 02-2966-3368 # 123
十、報名時間
2月10日至3月2日止
十一、注意事項:
1.本活動僅受理志工運用單位團體報名,不受理志工個人報名參加。
2.一個運用單位每場次限10名志工參加,總參加人數100人,額滿即不再受理報名。
3.為保障上課權益請勿缺課超過1小時,以免無法領取結業證書。
4.為落實環保請志工自備環保杯、筷以節約資源。
5.填妥報名表後請E-mail或傳真回傳,並來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。
6.聯絡人:黃懿慧 電話:2966-3368#123 傳真:02-2966-3189E-mail:cypc.fb@gmail.com
十二、活動流程:
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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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/14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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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~0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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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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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45~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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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業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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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~1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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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福利概述
三重社會福利服務中心
陳柏年 社工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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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50~1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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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
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
劉香梅 秘書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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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30~1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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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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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~1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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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康活動
萬里社會重建中心
陳忠寅 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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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20~1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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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討論-集思廣益論方法
新北市志願服務暨
婦女資源中心
林彩媚 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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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50~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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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業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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